各乡(镇)党委、政府、纪委,良丰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现将我区五个单位人员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案件通报如下:
一、雁山区教育科技局行政办工作人员秦小华私车公养问题。
2017年1月-8月,秦小华利用保管该局公务车加油卡的便利,在元旦、清明、“五一”等节假日及公休期间,先后在桂林市内、外省25次用单位油卡为自己私家车加汽油累计4390.37元。2017年11月,秦小华受到行政记过处分,违纪款上缴区廉政账户。
二、雁山区司法局人员私车公养问题。
2017年1月至9月,雁山区司法局副局长廖大斌利用该局公务车加油卡管理不严的便利,于2017年春节期间用单位油卡为自己私家车加汽油6次,同年9月加2次,共累计加汽油1498.31元;雁山区司法局副主任科员周大忠利用该局公务车加油卡管理不严的便利,用单位油卡为自己私家车加汽油6次,共计1288.9元。2017年11月,廖大斌、周大忠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上缴区廉政账户;雁山区司法局局长张四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被诫勉谈话。
三、雁山区交通运输局人员私车公养问题。
2017年8月至9月,雁山区交通运输局运管所副所长唐来长利用管理该局公务车加油卡的便利,用单位油卡为本人私家车加汽油5次,共计977.07元;雁山区交通运输局聘用人员张淑娟利用该局公务车加油卡管理不严的便利,于2017年国庆节期间,用单位油卡为私家车加汽油2次,共计478.03元(加油款事后已存入该局油卡内);2017年1月-10月,雁山区交通运输局出纳姜莉用单位油卡为自己私家车加油7次,共计1977.29元;2017年1月-10月,雁山区交通运输局聘用人员李春明用单位油卡为自己私家车加柴油16次3688.23元。2017年11月,唐来长、张淑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姜莉受到行政记过处分,违纪款上缴廉政账户;责令该局不予续聘李春明,其违纪款上缴区廉政账户;雁山区交通运输局局长葛树林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雁山区交通运输局交通执法大队大队长陈晓晞律己不严分别被诫勉谈话。
四、雁山区林业局科员黄德宣私车公养问题。
2017年1月至7月,黄德宣利用管理该局公务车加油卡的便利,为本人私家车加汽油6次400元;为其侄儿黄某吊车加柴油3次 1789.86元,9次累计加汽柴油2189.86元。2017年11月,黄德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上缴区廉政账户。
五、雁山区人社局主任科员胡延申私车公养问题。
2017年5月至9月,胡延申利用管理该局公务车加油卡的便利,用单位油卡为自己私家车加汽油8次1698.81元。2017年11月,胡延申被立案审查,违纪款上缴区廉政账户。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要引起高度重视,作风建设一刻也不能放松。各级党组织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负起主体责任,拧紧责任担当螺丝,层层传导压力,推动责任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保持节奏不变,力度不减,对“回头看”工作后仍然不收敛、不知止的一律从严查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绝不姑息迁就,以作风建设新成效凝聚党心民心,不断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
中共桂林市雁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