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山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办的实际情况,现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作如下说明:
一、申请方式
单位: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桂林市雁中路18号
电话:0773-3551186
二、政府办接件
申请人向政府办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雁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一式两份。填写内容包括: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留复印件核原件)、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所需内容。年满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持个人身份证、军人证、学生证均可以申请查阅,服刑人员、外籍人员不得申请。
三、部门承办
(一)政府办向相关部门提交承办函,要求相关部门在接函15个工作日内答复申请人:
1、依申请公开的内容要经承办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方可公开。
2、部门向申请人提供的文件材料,只提供原件的复印件,不进行材料综合处理。
3、如15个工作日不能处理完成的、不是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文件材料不在本单位管理范围内的均以书面形式向政府办说明理由。
4、所申请公开的文件材料不能公开的由承办单位书面说明理由。
四、答复申请人
(一)承办部门于申请人申请公开文件查阅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给申请人答复。特殊情况可延期15日办理。
(二)如不能按时答复的,由承办部门以书面形式答复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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