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民办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照《雁山区关于开展2017年度民办教育机构年审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组成年审工作小组,通过材料审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所辖民办学校的办学资质、办学条件、学校管理等进行了年度审查。现将审查结果公布如下:
一、年审合格学校
(一)民办小学(1所)
桂林市雁山区德明外国语学校
(二)民办幼儿园(8所)
桂林市雁山区快乐太阳城幼教中心、桂林市雁山区阳光幼儿园、桂林市雁山区晨光幼儿园、桂林市雁山区天天星幼儿园、桂林市雁山区明朵幼儿园(原天天星分园)、桂林市雁山区蓝天幼儿园、桂林市雁山区曙光幼儿园、桂林市雁山区快乐宝贝幼儿园。
二、需要整改的学校
桂林市雁山区桂鸿伏羲学校、桂林市雁山区桂鸿伏羲幼儿园。
通过检查,年审工作小组认为:辖区各民办学校努力加大投入,改善办学条件,2017年校园面貌有了明显改观;加强政策法规学习和制度建设,学校常规管理得到加强,教师队伍稳步提升,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学校竞争力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和增强。但是,年审中也发现,民办学校还比较普遍地存在未按国家课程标准开齐开足课程的现象;个别学校对上年年审工作小组提出的整改意见不重视,学校证照不全,管理欠规范,消防和食品卫生安全存在隐患,教学管理、学生管理、财务管理存在漏洞,很多问题未进行整改。希望各民办学校进一步提高认识,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坚持依法治校,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招生、办学及收费行为,保障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大投入,不断改善办学条件;进一步加强管理,稳定教师队伍并不断提升整体素质,促进学校向优质、特色、多样化发展。需要整改的学校要针对年审报告列出的问题清单,逐条对照整改,于2018年5月3日前将整改方案报我局教育事务综合办公室,并在3个月内整改完毕,联系电话:3550889。
桂林市雁山区教育科技局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