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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筹设桂林市文登培训学校的批复

[字体大小:] [2018-04-12 11:36:00]

 

熊铁同志

你送交的关于筹设桂林市文登培训学校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局作为雁山区民办教育工作的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组织人员对你报来的材料和拟筹设的办学条件进行了审查和评议认为基本达到筹设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办学条件。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筹设桂林市文登培训学校。

二、新筹设的学校办学条件应符合《桂林市民办文化教育培训学校设置标准(2017年修订)》的办学条件的要求

三、民办培训学校筹设完成后,申请正式设立学校时,学校名称需经过雁山区民政局核准。

四、民办培训学校筹设期为3。筹设期内,达到《桂林市民办文化教育培训学校设置标准(2017年修订)》要求的,可向我局提出正式设立申请,由我局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合格后,我局将行文批准正式同意设立,获得我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后方可招生办学。筹设期满后,未通过正式设立评审的学校,其筹设资格自动取消。

此复。

 

                          桂林市雁山区教育科技局

                      2018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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