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山区安委办关于2017年第三季度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情况通报
各乡(镇)、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2017年10月9日至13日区安委会组织了3个督察组,对全区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检查。检查了四乡(镇)和区教育局、民政局、城乡建设局、交通局、林业局、农机局、旅游文体局、食药监局、城市管理局等9个部门;抽查了桂林市远利木材加工厂、桂林市桂融木业制品厂、桂林大北农饲料科技有限公司、桂林金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雁山新城建筑工地、交通局运管所、大埠敬老院、君武小学、丰盛胶合板厂等8家企事业单位,发现隐患和问题19项。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落实情况
第三季度,各乡(镇)和被检查部门均能贯彻落实第三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精神及国家、自治区和桂林市有关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了2017年区、乡(镇)、村分级负责重点监督整治的事故隐患整治,及时整改市、区两级政府2016年第四季度以来安全生产督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各乡(镇)、各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全面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有效地防范了生产事故的发生。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农机安全、建筑施工、校园安全、消防、旅游、林业等均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全区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十九大的胜利召开创造了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存在的问题
(一)雁山镇:(1)在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没有整改记录。
1、桂林市远利木材加工厂:(1)刨板厂棚电线设置不规范,电线搭在铁架上;(2)厂区内安全警示标识设置不到位。
(二)大埠乡
1、桂林市桂融木业制品厂:(1)板皮、单板堆垛高度过高(约3.6米)造成倾斜;(2)消防灭火器材配置不到位,灭火器数量少,且随意摆放;(3)安全警示标识设置不到位;(4)锅炉房现场管理混乱,杂物随意堆放,无警示标识。
(三)柘木镇:(1)对企业安全检查记录不全,在检查中发现隐患和问题缺少佐证材料,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进行整改的材料不全。
1、桂林大北农饲料科技有限公司:(1)缺少第三季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
(四)草坪乡:(1)安全检查中发现隐患和问题缺少佐证材料,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进行整改的材料不全。
(五)教育局:(1)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以来,未见主要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的记录。
1、君武小学:(1)因321国道改扩建工程施工,自来水公司尚未接通水管造成消防栓内无水。
(六)民政局
1、大埠敬老院:(1)小水河码头护栏有两根栏杆脱落。
(七)城乡建设局:(1)没有下发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给施工单位;(2)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以来,未见主要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的记录;(3)对辖区内建筑施工工地安全生产检查没有做到全覆盖。
1、桂林金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未见主要负责人带队检查雁山新城建设施工工地安全生产的记录。
(八)林业局
1、桂林市丰盛胶合板厂:(1)车间安全警示标志没有上墙。
(九)旅游文体局:(1)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以来,未见主要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的记录。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落实整改责任,确实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工作。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按照各督查组反馈意见,全面做好隐患整改跟踪工作,确保隐患整改到位,不留死角,不留尾巴。请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做好隐患整改工作的台账收集、整理,并于11月10日前将隐患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区安委办,联系人:彭玉红,联系电话:0773-3552826(兼传真),电子邮箱:ysqajj@126.com 。
(二)巩固大检查成果,抓好第四季度安全防范工作。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对安全生产大检查中排查出来的一般事故隐患,要抓紧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资金和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针对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进一步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建筑施工领域以及农民自建房的安全工作专项治理,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严禁雨雪、大风天气强行组织施工。要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严格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审批,严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拥挤踩踏、火灾等死群群伤事故发生。
(三)深化安全生产“打非治违”。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打非治违”工作力度,加强联合执法,以更加有力的打击措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手段,严禁非法违法经营建设行为。依法落实“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对严重违法违规造成事故的企业纳入“黑名单”,实行联合惩戒,加大严重违法行为和典型事故曝光力度,倒逼企业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四)认真做好201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迎考准备工作。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年度考核,认真制定迎考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认真梳理各项具体任务完成落实情况,及时查缺补漏,细化工作措施,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争取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取得优异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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