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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字体大小:] [2017-06-29 17:35:00]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交通运输局、区农机局、区教科局、雁山交警大队: 

 

    为认真汲取全州县“12.1”较大事故、全州县“3.26”较大事故、灵川县“4.25”较大事故和全州县“6.15”较大涉险事故教训,切实做好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各类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桂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市安委办[2017]61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目前正值汛期和学校假期,恶劣天气和客流增加造成交通运输安全风险上升,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交通安全法定责任,把改善道路交通环境,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内容,要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等上级要求,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坚决遏制各类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二、突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 

 

    一是开展道路客运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道路客运、旅游包车市场秩序,严格客运企业、车辆、驾驶员的资质审查,严禁不符合要求的车辆上路、驾驶员上岗。督促企业加强营运车辆动态监管,及时纠正违章行为。二是严格检查两客一危车辆安全技术状况以及消防、应急设施装备配备情况,严禁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营运,依法严肃查处车辆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依法严格审查校车使用许可申请材料,督促道路交通设施管理、养护单位做好校车停靠站点标牌设置、道路养护等工作。四是继续加大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做好公路临水临崖、坡陡弯急、桥隧和隐患路段整治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国办发〔201455号),全面排查公路安全风险,加强隐患治理,保障行车安全,提高公路服务水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五是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强化临山临水工棚以及高空作业的现场检查,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高边坡工程、桥梁隧道工程的施工监控,防止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等事故发生。  

 

三、及时报送事故信息并妥善处置突发事故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按规定及时报送事故信息,对迟报、谎报、漏报的单位和人员要严肃追责。进一步完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加大应急演练力度。确保应急救援装备物资配备落实到位,处于良好状态,一旦发生突发事故,做到科学应急,及时妥善处置。 

 

 

 

 

雁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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