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岩阁至草坪二级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山西清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对“碧岩阁至草坪二级公路改建工程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告,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1、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碧岩阁至草坪二级公路改建工程项目
(2)建设性质:改建
(3)建设单位: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政府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4)建设地点:雁山区草坪回族乡(北纬25°4′32″,东经110°27′3″)。
(5)工程总投资:公路建设总投资估算为5195.271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费用3474.026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96.7355万元,预留费用424.5086万元。
(6)工程概况:
原有公路为四级公路,原路面宽度6.5~7米,沥青路面,路面有坑槽,局部损坏严重,已不能满足旅游业发展的要求。本项目改建工程拟采用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的二级公路(局部特殊路段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40公里/小时)建设标准。项目起点接百竹铺——平乐公路K202+200处,途径碧岩阁、潜经村、兰口,终点桩号K8+638位于草坪回族乡乡政府门口(X117县道K16+838),全线长约8.638公里。
新建桥梁2座,全线桥梁72.16米/2座。其中沿线分布的K0+077处中桥位于雁山区碧岩阁,拟建中桥上部构造为预应力混凝土小箱梁,下部构造为嵌岩桩桥台桩基础及桥台扩大基础。其中沿线分布的K7+686处小桥位于草坪乡派出所旁,拟建小桥宽12米,跨长12.8米,上部构造为预应力混凝土小箱梁,下部构造桥台扩大基础。其基础形式、荷载条件为提供,该小桥在原小桥位置进行重建。桥梁与路基同宽,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
根据初步统计,全线新建及改建涵洞共36道。交叉工程共6处。均采用加铺转角式平面交叉。其他工程包括:交通沿线设施、候车亭。设置3座候车亭,候车亭主要对于碧岩阁、潜经村、兰口村庄附近,行人较多,用于行人候车及车辆临时停车。
本项目共占用土地13.1200hm2,其中:主体工程建设区永久占地11.7000hm2;施工临时占地1.42hm2(弃渣场1.2000hm2、临时堆土场0.0700hm2、施工生产生活区0.15hm2)。
征地包括公路用地范围及施工临时用地,取弃土场的临时用地等;涉及的拆迁为必要的房屋拆迁、电力电讯设施改移等。永久征地土地93亩(含基本农田5亩),临时用地5.21亩,拆迁建筑物1185平方米。项目征地拆迁的对象主要是草坪乡居民,被拆迁户设计碧岩阁7户,兰口1户。给被拆迁户一定的经济补偿,解决被拆迁户过渡性临时安置问题。拆迁对象近期可能在村庄内亲友家暂时借住;中、远期待回迁地建设起来后回迁新安置点居住。
(8)预计投产日期:项目建设期9个月,2014年1月开工建设,预计2014年9月交工验收、交付使用。
2、项目对环境造成的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1)施工期:
环境空气污染源
①施工期扬尘、运输扬尘,在下风向
②施工机械设备尾气的主要污染物为CO、THC、NO2;沥青烟产生于化油系统的熬制工艺、拌和器拌和工艺及铺路时的热油蒸发等。沥青烟中含有总烃、总悬浮颗粒物和苯并(a)芘。由于该类污染物排放量较少且为移动排放源,在自然扩散条件下易被稀释,对环境影响不大。
水环境污染源
①施工废水含有泥沙等悬浮物(SS);冲洗废水中含有泥沙等悬浮物(SS)及机械设备漏出的油污;冲刷建筑材料及场地产生的冲刷污水含有泥沙等悬浮物(SS)。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与施工或用于洒水降尘。对环境影响不大。
②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包括餐饮污水、粪便污水和洗浴污水等,主要污染物为CODCr、SS、NH3-N等。施工人员的营地用沿线民房,沿线民房现大都已经安装有化粪池等简单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经处理后和当地农民协商将其用作农肥,不外排。
固体废物污染源
①工程施工产生建筑垃圾、挖方、弃土等。项目拆迁工程产生的建筑垃圾70t;路基挖方量总量98000m3(天然方),填方总量48000m3(压实方),弃方13718m3(天然方)。水塘地段常年收积水浸泡形成淤泥堆积,软土、淤泥需进行换土,清除软土、淤泥放量4400m3。通过汽车运输将弃方运输倾倒。回填,在施工范围内进行土方平衡。
②生活垃圾来自施工工人,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量为10.8t。与居民生活垃圾一同由环卫部门进行转运处置。
声环境污染源
施工噪声来自施工机械设备,施工机械噪声级昼间在距施工点
生态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在原有四级公路基础上进行改建,施工过程中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施工期结束后得以恢复。
(2)营运期:
环境空气污染源
营运期产生的道路空气污染主要为交通扬尘、车辆尾气,随着社会发展,远期交通量逐渐增加到一定程度,排放的污染物有所增加。在采取道路绿化、养护等措施后,不良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水环境污染源
营运期道路污水主要为雨水冲刷道路形成的径流污水,经沉淀、雨水沟导流排入农灌沟及漓江,对环境影响不大。
声环境污染源
营运期噪声污染源主要为道路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产生的交通噪声。交通噪声为非稳态噪声源,其主要影响特点是干扰时间长、污染面广、噪声级也较高。主要影响范围在沿路第一、二排居民。经采取绿化带隔声、隔声屏障措施后,噪声达标排放,不良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生态环境影响
项目二级公路建成运行后,道路绿化工程对环境具有一定的补偿作用,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不大。
3、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建设单位如能按照本评价报告的要求,严格遵守有关管理规定,完成各项报建手续,切实保证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加强辖区规划建设,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报告提出的要求实施有效管理,确保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不因本项目建设而受到不良影响,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可持续协调发展。在达到本报告所提出的各项要求后,该项目对周围环境将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4、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事项
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①本项目内容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5、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到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评文件简本。
6、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请您在公告发后10日内,将您的意见或建议通过以下方式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
①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政府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张淑娟
联系电话:13977337771
传真:07733552658
②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山西清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 铮
联系电话:15277294152
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政府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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