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相关部门:
《桂林市雁山区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7日
桂林市雁山区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
2018年4月21日,桂林市桃花江发生龙舟侧翻事故,造成17人溺水死亡,5人受伤。为深刻吸取教训,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雁山区人民政府决定自2018年4月30日起在全市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为确保排查整治行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批示和上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进一步筑牢红线意识,强化责任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坚决消除监管盲区、堵塞安全漏洞,有效控制和化解各类安全风险。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形成声势,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做到全覆盖、零容忍,全面彻底整治安全隐患,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行业直接监管责任、政府属地监管责任和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规定,建立各行业领域的事故防控体系,夯实安全基础,提高安全保障水平,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保持我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三、工作内容
此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涉及重点行业领域为:水上交通及水上运动、道路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特种设备、建筑施工、消防及人员密集场所、旅游行业和城镇燃气等。
(一)水上交通及水上运动。重点排查船主水上交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船主、驾驶员、渡口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情况;乡镇渡船、渡口安全状况;“三无”船舶情况;低质量船舶、非法船舶修造厂点、船舶载运危险货物整治情况;自用船、渔船等非法载客情况;旅游船舶、竹筏等水上运动项目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整治情况;龙舟、竹筏、观光等活动的安全监管落实情况,水上大型群众性活动审批情况。
(二)道路交通运输。重点排查交通运输企业的安全准入审核审查把关情况;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长途客运和旅游包车管理、长途客运驾驶员停车换人及落地休息和驾驶时间控制等制度的落实情况;驾驶员培训考核管理、车辆安全性能及运行监管、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保障等情况;严格客运车辆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和对7座以上客车、校车、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实行“六必查”的情况;深入开展治理货车超限超载、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情况;交通安全执法、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对危险路段、桥梁事故隐患进行整治和对险情实施全天候监控情况。
(三)危险化学品。重点排查防范液氯、液氨、氰化钾、氰化钠、石油液化气等泄漏事故和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安全管理情况;依法设置经营企业和销售网点情况;人口稠密区的化学品经营、储存仓库和加油站的安全管理情况;落实设置安全联锁,温度、压力、液位的超限报警,可燃、有毒气体浓度检测信号的声光报警,自动泄压、紧急切断、紧急联锁停车等自动控制方式的危险化工工艺工作情况;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化学品经营企业实行停业整顿情况;实行危险化学品专业储存实行出入库“实名制”登记管理和落实剧毒化学品、涉爆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实名登记制度情况;生产、储存剧毒化学品的单位落实专人值班看守情况。
(四)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重点排查储存仓库是否存在储存超量、堆放超高以及通道堵塞现象;烟花爆竹零售点是否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是否符合安全距离;是否存在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是否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检查烟花爆竹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五)民爆器材。重点排查民用爆炸物品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防范非法生产、非法经营、倒卖、转借民爆器材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况;加强安全监控防范重特大爆炸事故措施的落实情况。
(六)特种设备。重点排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建立安全责任制和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情况;宾馆、饭店、交通枢纽、购物中心、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验和安全管理情况;危化品生产和储运单位涉及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各类气瓶充装的检验和安全管理情况;景区景点的游乐设施安全检测和安全管理情况;对存在隐患治理、监控情况。
(七)建筑施工。重点排查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的安全状况;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情况;施工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施工工地的停工整顿情况。
(八)消防及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排查“多合一”、高层建筑、学校、宾馆、饭店、码头、机场、商场、市场、医院、影剧院、网吧、歌舞厅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单位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消火栓、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运行情况;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建筑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
(九)旅游行业。重点排查旅游包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违法超车情况;旅游景点自然灾害防治情况;索道等设备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水上运动项目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游船、竹筏等水上运载工具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景区景点高风险项目设施设备安全隐患。
(十)城镇燃气。重点排查城市燃气生产、储存、输配、经营单位是否对燃气管道及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发现管道和设施有破损、漏气等情况时,是否及时修理或更换;安全间距、防腐、管道标识是否存在问题;检查天然气、液化气储存场站的日常管理工作、应急物资储备落实、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消防安全等情况;凡在城市燃气管道及设施附件进行施工,施工单位是否事先通知燃气生产、储存、输配、经营单位,采取保护措施进行现场监护;严禁在城市燃气管道及设施上修筑建筑物、构筑物和堆放物品。
(十一)其他行业领域。其他各行业领域按照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四、时间安排及工作形式
(一)时间安排
本次集中排查整治的时间为2018年4月30日—7月31日。
(二)工作形式
采取企业(单位)自查整改、行业部门复查、政府督查的方式进行:
1.企业(单位)自查整改:全区各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企业和有关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排查治理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
2.行业部门复查:各部门要对各自主管行业领域的相关企业(单位)自查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具体工作方案由各行业部门自行制定。
3.政府督查:区政府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督导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及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切实做好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工作内容,制定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方案;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面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对思想不重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乡(镇)、部门和企业,将严肃追究责任。
(二)抓好落实,督促整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将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内容立即传达到所辖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切实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严格整改措施,强化督导检查,确保整改到位。
(三)加大宣传,强化监督。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微信等各种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引导各企业(单位)积极主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事故,要及时公开曝光,接受社会监督。
(四)做好统计,及时总结。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信息统计工作,认真组织填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统计表(见附件),行动结束后,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于2018年8月8日前将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统计表及工作总结交雁山区安监局,电话:3552826,邮箱:ysqajj@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