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山区取缔违法生产销售“地条钢”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化解钢铁行业过剩产能和打击“地条钢”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钢铁行业为重点推进去产能是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任务的重要内容。要增强看齐意识,把思想和行动与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桂林市的决策部署相统一,确保完成2017年6月30日前的取缔“地条钢”目标任务。
二、工作任务和分工
(一)全面梳理核查违法生产销售“地条钢”企业
地条钢主要是以废钢铁作为原料,采用感应炉熔化的生产工艺,特别是在生产过程中不能对产品的成分和质量进行有效地控制的钢及以其为原料轧制的钢材。各乡镇要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再次对辖区内钢铁企业进行拉网式梳理核查,确保全覆盖,无死角。
(二)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和销售“地条钢”行为
组织工业和信息化、质监、环境保护、工商、电网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生产销售“地条钢”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对生产“地条钢”的企业依法依规坚决采取断电措施,坚决拆掉并销毁中频炉、工频炉等落后生产设备。在查处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环保、能耗、质量、安全、技术等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做到精准识别,定向发力,一企一策采取有针对性的整治措施。
三、加强建筑用钢材产品质量监管
加强生产销售钢材产品执法检查,开展生产流通领域建筑钢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加大使用领域建筑用钢筋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建筑用钢筋生产许可获证企业监督检查,督促企业持续保持获证条件,进一步规范建筑钢材生产经营秩序。
(一)具体做法全面梳理核查(3月15日前)
再次对本辖区内的钢铁企业进行全面梳理核查,并将核查情况及处理意见于3月15日前报送至发改局。
(二)设立举报电话(3月20日前)
举报电话为3550552,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三)签订目标责任状(4月前)
区政府与四乡镇分别签订取缔“地条钢”目标责任书,明确各级部门的主要责任。
(四)依法查处(4月25日前)
成立联合督查组对核查处理情况及举报线索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五)加强监管(5月30日前)
加强钢铁企业日常检查,加大宣传力度,多层面、多方位地宣传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
(六)总结验收(6月20日前)
总结我区2017年打击“地条钢”专项行动的经验做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建立长效机制,配合国家、自治区检查组完成督查、抽检等工作。
四、组织保障
成立领导小组,组长为区政府区长杨玉霜,副组长为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邓世文、区政府副区长唐新文、区政府副区长陆铁拓,各乡镇镇长为第一责任人,确保工作整体有序推进。进一步强化综合协调,构建多标准、多部门、多渠道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形成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