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卫计办、卫生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桂林市卫计委《2018年健康扶贫工作实施计划》(市卫办〔2018〕11号)有关意见指示精神,推进健康扶贫工程的深入开展,结合我区健康扶贫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目标任务
围绕提升本辖区农村地区基本医疗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市平均水平,以全区3720个农村贫困人口、7个贫困村为重点实施脱贫攻坚健康扶贫工作。实现贫困地区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贫困人口患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和医疗保障,提高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补偿、医疗救助水平及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贫困地区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 90%以上,孕产妇死亡率下降至 18/10 万以下, 5 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下降至9.5‰,婴儿死亡率下降至 7.5‰以下。有效提升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缩小区域间卫生资源配置差距和人口健康水平,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得到有效地控制,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得到规范化管理,防止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二、政策措施
(一)提高贫困人口住院报销比例和医疗救助水平。
1.协助人社部门实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全区所有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口实现全覆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对农村贫困人口实行政策倾斜,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统筹区域内及经批准转诊到统筹区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取消住院报销起付线,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大疾病救助范围;协调区扶贫办督促区政府为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购买大病补偿商业补充保险或建立住院报销兜底保障机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90%以上;配合扶贫部门制定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返贫的认定和退出标准,建立部门间数据信息交换共享机制,实现数据信息及时推送和动态管理。
2.协调残联加大农村贫困残疾人康复服务和医疗救助力度,逐步扩大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残疾人康复项目。
3.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医保目录范围内药品费用占药品总费用95%以上。
(二)实行区域内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服务。
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在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服务,定点医疗机构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实现基本医保政策、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健康扶贫专项补助政策“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服务。
(三)实施“三个一批”行动计划。
1.大病分类救治一批。根据自治区统一安排,重点是12种大病分类集中救治,一次性能够治愈的疾病,如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新发早中期食管癌、宫颈癌、乳腺癌、白内障等疾病,年内有计划组织到定点医疗机构实施分类集中救治,救治率达到90%以上。继续配合做好“光明行动”计划。
2.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
深化签约服务内涵,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激励约束机制,着力搭建家庭医生与签约对象、上级医院的信息互动平台,提高签约服务质量;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每人建立 1 份动态管理的电子健康档案,每个家庭均有 1 名乡村医生或乡镇卫生院医生签约服务,签约率达100%,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加强健康信息管理,为每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制作1张居民健康卡。
3. 重病兜底保障一批。对患重病无法一次性治愈,需长期治疗的农村贫困家庭,年内由区扶贫办协调区政府部门,符合救助条件的,全部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范围或由政府兜底保障。
(四)实施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
1.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年底前完成全区所有村卫生室的标准化建设及基本医疗设备配置。
2.加强辖区内医院中医科建设,力争实现全区75%的乡镇卫生院、70%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3.在定点医疗机构开设绿色通道及健康扶贫病房,为贫困人口就诊提供便利。
(五)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1.加强订单定向免费培养招收本、专科医学生工作力度。
依托广西高等医学院校为贫困地区招收培养农村订单定向本、专科学生,与相关部门积极协调,积极完成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的招收工作和做好中医药类别的毕业生分配及使用工作,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2.加强在岗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提高乡村医生医疗服务水平,各乡镇卫生院安排在政府投资建设的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每年接受免费培训不少于 2 次,累计不少于 2 周;每 3-5 年免费到中心乡镇卫生院脱产进修,原则上不少于 1个月。
3.加强中医民族医人才培养。继续做好中医名医名家走基层行动工作,加大乡村医生培训力度,推动优质中医药诊疗服务资源向下沉。开展中医民族医适宜技术推广,依托市中医医院每年举办一期面向村卫生室医务人员适宜技术培训,使其掌握5-6 种简便易行、疗效良好的中医药民族医药适宜技术。发挥中医药壮瑶医药诊疗技术服务包的作用,提高基层中医民族医服务能力。(六)加强医联(共)体建设。
加快推进医联体建设,与南溪山医院签订合作协议,建立医联(共)体。积极推进医共体建设,乡镇卫生院全部参与。远程医疗协作网实现辖区内全覆盖,并有效运行。
(七)推进妇幼保健服务有效落实。
实施妇幼健康服务惠民项目,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一是为新婚登记适龄人群提供免费婚前医学检查。二是对进行产前筛查的农村户籍孕妇予以补助。三是对住院分娩的农村户籍产妇进行新生儿疾病筛查补助。四是为农村户籍育龄夫妇提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五是实施地中海贫血防控项目,在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中免费进行地中海贫血筛查;对夫妇一方或者双方为广西农村户籍、确需进行地贫基因诊断的农村低保家庭成员或残疾人,免费进行地贫基因诊断;如双方为同型α或β地贫基因,需进一步对胎儿进行地贫产前诊断的,给予地贫产前诊断专项资金补助。六是实施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为农村妇女重点人群免费筛查宫颈癌、乳腺癌。
(八)加大慢性病、传染病、地方病防控力度。
加强贫困地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登记,登记在册管理率达到80%以上。做好贫困地区传染病防控,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较低水平,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涂阳肺结核患者治愈率达到85%。落实国家艾滋病“四免一关怀”政策,艾滋病患者治疗覆盖率达90%以上。加强地方病监测,控制地方性氟中毒危害,保持消除碘缺乏病状态。
(九)加强贫困地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
坚持预防为主,治疗为辅,将健康预防知识通过电视、网络、微信、宣传册(画)、宣传板报等图文并茂的形式普及到每个自然村屯、每个贫困户家中,广泛宣传卫生防病知识,提高居民健康水平。使农村常住人口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树立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预防各类疾病的发生。
(十)加强贫困地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落实贫困地区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制度,落实奖励扶助目标人群摸底、对象资格确认和奖励扶助资金及时发放等相关措施,加大对贫困人口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关怀、帮扶力度。
(十一)动员社会力量参与。
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健康扶贫工作,建立健全“五级四员”互帮互助联动机制,加强政策宣传和帮扶力度。
(十二)开展贫困地区爱国卫生运动。
开展卫生村镇创建活动,推进健康村镇建设工作。结合“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活动,在全区特别是贫困地区大力推进农村改厕工作,农村改厕率达到85%以上。加强爱国卫生健康教育宣传促进工作,加强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有效预防贫困地区肠道传染病、寄生虫病的发生。
(十三)为新增因病致贫返贫贫困家庭发放一个健康服务包。
为全区新增因病致贫返贫贫困家庭发放一个健康服务包,健康服务包存放参考内容:1.动态管理登记表;2.就诊病历本、住院费用票据;3.家庭医生服务卡片;4.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承诺书;5.健康知识宣传册;6.一支体温计;7.居民基本医疗卡;8.城乡居民医保卡;9.居民健康卡。
三、几点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乡镇分管领导、卫计办、卫生院将健康扶贫攻坚行动方案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举措,提高思想认识,发挥主观能动性,认真谋划,抓好督促落实,切实将健康扶贫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领导到位、任务到位、责任到位、保障到位、督导到位的高效推进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进度和推进措施,统筹组织实施。
(三)加强配合协调。
主动抓好工作推进和政策衔接落实,加强与配合部门协调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康扶贫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基本信息、医保信息、救助信息、诊疗信息等互联互通和动态管理,促进健康扶贫各项任务协调推进。
(四)强化监督考核。
将健康扶贫攻坚行动计划的组织实施、政策落实、资金保障、工作成效等内容,纳入年度工作领导责任制考核管理,定期进行督导检查。
(五)加强宣传引导。
积极宣传健康扶贫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工作成效和先进典型事迹,营造人人关注、重视、支持、参与健康扶贫工作的良好氛围。
雁山区卫生和计划局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