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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政办字〔2018〕16号 关于印发雁山区2018年为民办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字体大小:] [2018-05-08 15:57:00]

各乡、镇人民政府,良丰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雁山区2018年为民办实事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428

 

 

 

 

 

 

 

 

雁山区2018年为民办实事工作方案

 

为切实抓好自治区、市、区三级《政府工作报告》所提出的惠民工程,确保2018年为民办实事各项任务圆满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求真务实、公开透明的原则,认真落实好为民办实事项目,达到实事件件合格,考核指标项项完成

二、工作内容

各牵头单位切实负起责任,认真编制实事项目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责任,把握时间节点,落实工作进度,加强保障监督,确保实事项目顺利实施,兑现向广大人民群众的庄重承诺。自治区、市、区三级为民办实事具体项目名称、牵头单位、责任领导和相关责任单位见附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各单位要把为民办实事作为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继续实行为民办实事工作目标责任制度,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落实为民办实事的各项具体工作。要认真编制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责任,把握时间节点,落实工作进度,加强保障监督;要把为民办实事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相结合,加强对相关责任单位、配合单位的组织协调,主动对接、互相协作、各负其责,切实做到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二)抓好资金筹措,保障项目建设。各牵头单位要积极主动与上级主管部门对接,申请项目资金,争取国家、自治区、市级在资金、政策等方面的支持帮扶。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多途径、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实事项目资金供应充足。要实行严格的为民办实事项目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拨付程序,防止截留、挤占、挪用、浪费资金等现象发生,确保专款专用、安全高效。

(三)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检查。牵头单位要及时协调解决难点问题,对经协调未能解决的问题,要提出解决办法和建议,并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相关责任单位要积极配合、协助牵头单位开展工作,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建立节点倒逼机制,各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年底全面完成任务”的要求,把全年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各阶段、各时间节点,制定阶段性目标要求,倒排工期,动态检查,推进工作。区为民办实事考核办公室每季度对全区落实市、区为民办实事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查调度,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每件实事按规定进度完成。

(四)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各牵头单位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对接,通过桂林日报、桂林晚报、桂林电视台、桂林人民广播电台以及《热土雁山》、门户网站等,大力宣传为民办实事工作的惠民成效,努力让为民办实事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温暖民心。

四、做好材料报送及反馈工作

各责任单位要定期报告工作落实情况。区直各牵头单位应于每月10日前汇总填报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度报表,以纸质和电子文档形式报区实事办。同时,要及时反映工作进度,做好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分别于71日、201915日前上报区实事办。具有实体项目的责任单位将项目动工前、项目实施中、项目完成后的影像材料于年终前上报区实事办办公室备案。为民办实事项目的推进情况及材料、表格报送情况将列入绩效考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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