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办事指南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
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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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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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主项名称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
子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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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实施主体 |
雁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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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机构 |
雁山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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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办理地点 |
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18号雁山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或211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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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 9:00-12:00 下午 14:0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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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咨询及 监督电话 |
咨询电话 |
0773—3550552 |
监督电话 |
0773—89906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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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1.【国务院决定】《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公布,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备注1:鉴于投资体制改革正在进行,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行政许可仍按国务院现行规定办理。 2.【国务院决定】《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第二条第一款“改革项目审批制度,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彻底改革现行不分投资主体、不分资金来源、不分项目性质,一律按投资规模大小分别由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审批的企业投资管理办法。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其中,政府仅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角度进行核准,其他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均改为备案制,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和产品技术方案等均由企业自主决策、自担风险,并依法办理环境保护、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城市规划等许可手续和减免税确认手续。对于企业使用政府补助、转贷、贴息投资建设的项目,政府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各地区、各部门要相应改进管理办法,规范管理行为,不得以任何名义截留下放给企业的投资决策权利。” 3.【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 4.【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73号公布)第三条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依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执行。 5.【规范性文件】《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2017年国家发改委第2号令公布)第一章第五条实行核准管理得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由国务院颁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确定;第一章第七条第二款项目核准机关对项目进行的核准是行政许可事项。 6.【规范性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的通知》(桂政发〔2017〕1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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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对象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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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时限 |
法定办结 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 时限 |
7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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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条件 |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 3.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 4.地区布局合理; 5.主要产品未对国内市场形成垄断; 6.未影响我国经济安全; 7.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了资源; 8.生态环境和自然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 9.未对公众利益,特别是项目建设地的公众利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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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申请材料目录见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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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详见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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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及其依据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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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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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 |
1.如何处理企业投资建设产业政策禁止投资建设项目? 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或者责令停产并恢复原状,对企业处项目总投资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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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核准机关能干预企业投资自主权吗? 答: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和产品技术方案等,应当依法由企业自主决策、自担风险,项目核准机关及其他行政机关不得非法干预企业的投资自主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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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核准管理的项目,企业未办理核准手续已开工建设如何处理? 答:实行核准管理的项目,企业未依法办理核准手续开工建设或者未按照核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进行建设的,由核准机关责令停止建设或者责令停产,对企业处项目总投资额1%。以上5%。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项目应视情况予以拆除或者补办相关手续。 |
附件1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
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流程图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均不包括委托评审时间)
附件2
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
申请材料名称 |
申请材料依据 |
材料类型(原件/复印件) |
是否需 电子材料 |
份数 |
规格 |
必要性及描述 |
来源渠道 |
签名签章要求 |
备注 |
1 |
项目申请报告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
原件 |
是 |
3份 |
A4纸 |
必要 |
申请人自备 |
加盖业主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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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规划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
复印件(原件备查) |
是 |
3份 |
A4纸/A3纸 |
必要 |
申请人自备 |
加盖业主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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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国土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或等同效力证明文件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
复印件(原件备查) |
是 |
3份 |
A4纸/A3纸 |
必要 |
申请人自备 |
加盖业主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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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办理的其他相关手续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
复印件(原件备查) |
是 |
3份 |
A4纸 |
非必要 |
申请人自备 |
加盖业主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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