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项目: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审核
二、受理部门:桂林市雁山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所
三、办理依据:《桂林市人民政府五城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市政办【2012】85号)
四、申请材料:
<一>60周岁以上:
1.参保表(各村委或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领取);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
4.本人农信社存折首页复印件;
5.子女参保缴费单。
<二>60周岁以下:
1.参保表(各村委或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领取);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
4.属于农村重度残疾人的,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2度残疾)
5.属于农村五保户的,需提供《农村五保供养证》;
6.属于贫困残疾人的,需由民政及残联部门认定;
7.属于农村低保对象的,需提供《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查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
8.原已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老农保)的,需提供《广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
五、办理流程:
1.参保人向户口所在地领取并填写《参保表》,提供相关材料;
2.村委协办人员向乡镇事务所上报相关材料;
3.乡镇事务所对参保条件进行初审并录入信息系统,将相关资料上报区社保经办机构;
4.区社保经办机构复核无误后,建立参保人个人账户。
六、办结时限:即办
七、收费标准和依据:免费办理
八、服务电话:8990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