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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理需知

[字体大小:] [2016-04-18 10:20:00]

一、服务项目: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审核

二、受理部门:桂林市雁山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所

三、办理依据:《桂林市人民政府五城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市政办【201285号)

四、申请材料:

<>60周岁以上:

1.参保表(各村委或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领取);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

4.本人农信社存折首页复印件;

5.子女参保缴费单。

<>60周岁以下:

1.参保表(各村委或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领取);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

4.属于农村重度残疾人的,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2度残疾)

5.属于农村五保户的,需提供《农村五保供养证》;

6.属于贫困残疾人的,需由民政及残联部门认定;

7.属于农村低保对象的,需提供《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查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

8.原已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老农保)的,需提供《广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

五、办理流程:

1.参保人向户口所在地领取并填写《参保表》,提供相关材料;

2.村委协办人员向乡镇事务所上报相关材料;

3.乡镇事务所对参保条件进行初审并录入信息系统,将相关资料上报区社保经办机构;

4.区社保经办机构复核无误后,建立参保人个人账户。

六、办结时限:即办

七、收费标准和依据:免费办理

八、服务电话:8990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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