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解答
1.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归集的住房公积金委托指定银行向参加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在本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发放的专项政策性个人住房贷款。
2.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对象有哪些?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职公积金缴存职工。
3.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具备什么条件?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
(2)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在职职工须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新参加工作缴存职工须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6个月)以上;外地调入职工将原缴存公积金转入本市,并由原缴存中心出具证明的均视为正常缴存。
(3)能提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含公有住房、集资建房、市场运作房、经济适用住房、普通商品房、自建房及二手房)的有关证明材料;
(4)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誉良好,有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具有相当于所购自住住房价款30%以上的首期付款,或者具有所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工程款40%以上的自有资金;
(6)具有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房产作为抵押物;
(7)同意在受托银行设立还款账户并同意授权划款;
(8)同意在担保公司或保险机构办理保证担保或综合保险。
4.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不是需要办理贷款抵押?
是的。根据规定,借款人必须用购买的住房或自建、大修、翻建的住房房产及土地使用权作抵押,并承担其抵押物的价值评估、抵押登记、担保或保险等费用。
5.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如何计算?
桂林市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高限额为35万元,在不超过最高限额内,由中心根据借款人的公积金缴存情况、资信程度和还款能力综合审核,按借款人购房的价格(或建造、翻建、大修住房造价)予以确定具体的贷款额度。
在首付款等相关条件符合规定的前提下,参考下列公式计算个人可贷款额度:可贷金额=〔公积金月缴存总额(元)×12(月)×距法定退休年限(年)+公积金账户余额〕×2倍。(夫妻双方及共有人可合并计算)
注:最终贷款额度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计算审批额度为准,次计算公式仅供参考。
6.什么是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是指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组合向缴存人发放的贷款。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以支付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需费用时,借款申请人可申请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7.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如何确定?
由中心根据借款人实际情况综合确定,原则上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限止,最长为30年;特殊情况下,视借款人资信程度,可酌情延长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8.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
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个人委托贷款利率执行,具体利率标准请留意中心相关宣传介绍。
9. 哪些房产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酒店式公寓、产权式公寓、度假式公寓、门面等具有明显投资性质的房产以及别墅不予办理公积金贷款;车库等非自住性质的房产不予办理公积金贷款;30年以上房龄的二手房不予办理公积金贷款。
10. 如何选择公积金住房贷款的还款方式?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式有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等额本金还款法两种。
等额本息还款法:是借款期内每月以相等的还款额偿还贷款本息,其特点是归还的本金逐月增加,利息逐月递减,这种方式的还款压力比较均衡,适用于现期收入少,预期收入将稳定增加的借款人,如年轻人。
等额本金还款法:是借款期内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偿还贷款本金,其特点是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减少而递减,这种方式的初期还款压力较重,随着还款次数的增多,还款压力日趋减弱,适用于已经有一定的积蓄,但预期收入可能逐渐减少的借款人,如中老年人。
借款人可根据自己的家庭收入情况自由选适合自己的还款方式。
11.个人信息变更,请及时通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借款人在偿还贷款期间,如果出现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相关个人信息变化的,应及时通知中心进行变更,以便中心能及时通知借款人相关政策信息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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