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简介
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是“十三五”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农村贫困群众住有所居的重要民生工程。
一、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序号 |
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 |
备注 |
1 |
拥有当地农村居民户口簿(公安部门颁发),并在当地农村居住,属于房屋产权所有人或无房户。 |
重点帮助经济最贫困、住房最危险的农村困难家庭解决最基本的安全住房需求,对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残疾人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诚信)计生家庭、军烈属家庭、成年孤儿实行优先优惠。 |
2 |
属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或其他贫困户任一种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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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全部家庭成员为一户,多子女家庭中,有子女已达婚龄确需分居立户的,分户后父母身边必须带有一个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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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户主现居住的房屋经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认定为一级(D级)或二级(C级)或B级(三级)危房。 |
二、农村危房改造建设形式
农村危房改造应遵循“一户一宅”原则,采取修缮加固、原址翻建、异地(非)集中新建、建设农
村集体公租房、盘活置换等方式建设。农户自建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可由地方政府统一组织新建。
农村危房分B、C、D三级。
级别 |
具体内容 |
D级(一级) |
指承重结构中危险构件百分率大于30%,整体危险的房屋。 |
C级(二级) |
指承重结构中危险构件百分率在5%到30%之间,局部危险的房屋。 |
B级(三级) |
指承重结构中危险构件百分率小于5%,有危险点的房屋。 |
三、农村危房改造建设标准
原则上,农村危房改造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人均13m2。
序号 |
危房改造对象 |
建筑面积 |
1 |
分散供养五保户 |
不能超过40m2 |
2 |
3人以下农户 |
宜控制在60m2以内(不含贮藏谷物、农具等用房面积) |
3 |
4人及以上农户 |
不得超过人均18m2(不含贮藏谷物、农具等用房面积) |
4 |
无自筹能力全部由财政补助的危改户 |
宜控制在60m2以内 |
5 |
农村危房改造形式为修缮加固的 |
建筑面积不受上述限制 |
四、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政府补助由中央、自治区、市、县四级补助资金构
成,对危改对象实行分级分类补助。自治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其他贫困户的危房改造补助标准分别
为户均2.3万元、户均1.5万元(不含市县补助资金),各市县要结合实际落实补助资金。各县(市、区)
应根据本地危房等级、农户贫困程度等,参照下表制定具体到户补助标准。
农户类型 |
倾斜系数 |
具体到户补助标准 |
特殊困难户(由各县级人民政府制定补助标准时认定) |
不低于0.5 |
不低于本县户均补助×(1+0.5),以本地能建起60m2安全房为限 |
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残疾人户 |
不低于0.15 |
不低于本县户均补助×(1+0.15),以本地能建起40~60m2安全房为限 |
农村(诚信)计生户;农村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军烈属等贫困户 |
不低于0.05 |
不低于本县户均补助×(1+0.05) |
B级或者C级危房维修加固农户 |
不高于0.5 |
不高于本县户均补助×0.5 |
其他一般贫困户 |
扣除上述农户类型补助,按一般贫困户危改量平分剩余资金来确定具体补助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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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档立卡贫困户 |
各县(市、区)以精准识别分数为基准,按极端、特别、中等、一般贫困等4个等级制定具体补助标准。 |
五、农村危房改造申请程序
农村危房改造按照农户申请、村组和村委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政府审批的程序进行。
申请人需提交的资料: |
1.农村危房改造申请书 2.农村危房改造申请审批表 3.D级、C级、B级或无房证明材料 4.户口簿复印件和实际成员证明材料 5.户主身份证复印件 |
步骤一 |
申请人提出申请 |
步骤二 |
村组评议,公示不少于10天 |
步骤三 |
乡镇审核,公示不少于7天 |
步骤四 |
县级政府审批,公示不少于7天 |
六、农村危改补助资金拨付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专款专用。资金拨付严格执行县级财政或乡级财政根据项目进度,通
过银行“一卡(折)通”形式分阶段发放到危改户手中,对验收合格的应及时拨付补助资金,
对验收不合格的须整改合格后方能全额拨付补助资金。
七、雁山区各乡镇及区城乡建设局政策解读联系人
1.雁山镇:于六珍,17777328776
2.柘木镇:全土金,17777328526
3.大埠乡:莫雅思,17777328171
4.草坪乡:白玉孑兑,17777328756
5.区城乡建设局:谭新农,17777328226